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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供水改造费用如何落地,运营维护费用计入水价成本的正确方式是……



总理工作报告明确2019年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大力改造老旧小区水电路气等,这无疑将进一步推动供水设施改造进程。二次供水一直是“老大难”问题,肩负着“最后一公里”的供水责任,但因年久失修、设施质量不一、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使用户终端用水饱受威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二次供水应用范围快速拓宽,矛盾问题日益突出。

如何推动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作,并保障后期稳定运营成为各界关注的话题。笔者通过梳理国家相关政策、地方典型做法,提炼出4种改造资金筹集类型,并对二供设施后期的运营维护提供参考意见。

二供改造是城镇化过程中必然要经历和解决的,作为民生基础设施,国家一直关注老旧小区二供改造难题,指导政策频出:


由上述部分政策可以看出,国家愈发重视二次供水领域,并积极推动改造工作。今明两年将是全国逐步落实二次供水设施改造任务的关键阶段。

二供改造落地进展、现状及问题

2018年,全国各地在开展城镇供水规范化检查的同时开展了二次供水专项检查。虽然目前还没发布最终完整的调查结果,但从媒体公开的信息来看,各地进展并不乐观。

以南京老旧小区的二次供水改造工程为例,涉及全市约20万住户、60万居民,原定于2017年底完工。但从南京市供水节水管理处了解到,二次供水改造在南京不少老小区仍难落地;无独有偶,广州市中心城区约有老旧居民小区9590个,抄表到户约168万户,其中约有2/3的用户使用二次供水,但目前纳入城市更新微改造的项目大概有700多个,但涉及二次供水问题的小区却不止这么多。

笔者在调研中发现,二供改造落地的主要影响因素有:政策是否明确、改造资金是否到位、居民的改造意愿及配合度是否强烈、硬件基础条件是否满足、责权是否清晰等,而这之中,改造资金来源无疑是关键。

2015年四部委联合发布的《通知》中明确提出建立“以政府、供水企业投入为主,居民合理分担,多渠道筹集资金的二次供水设施改造费用筹集机制”。但由于各地面临实际情况各不相同,综合全国的现状来看,目前二次供水改造费用筹集机制可大致分为以下四种情况:

政府财政投入为主型:部分地区将已建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的改造列为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向城市公共供水企业拨款,专项用于老小区用户的二次供水设施的改造。因为改造的经费主要或全部来自地方财政,所以地方财政实力对二供改造进展起决定作用。因为资金投入量大、协调工作多、工程周期长,所以多数地区采取的是“分步走”的方式,逐年完成改造计划,以上海、杭州、宁波等地为代表。而对于二供改造占比很大的城市,如广州,则更加考验政府的财政实力。

政府政策支持,供水企业投入为主型:部分城市在财政吃紧的情况下,提出了由供水企业先行投入改造,并将改造费用纳入水价成本通过调水价统一弥补的做法。但由于水价调整机制的不到位,供水企业实际上长期承担了绝大比例的成本,企业负债率猛增,既不利于二供改造计划的推进,也不利于供水企业的发展,更为当地整体的供水安全和城市发展埋下了隐患。

政府、供水企业、用户依照合理比例共同投入型:二次供水设施产权多为全体用户所有,在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作中,用户承担着非常重要的角色。虽然部分地区出台了由产权人出资进行二次供水设施改造的规定,但在可行性上具备较高难度。于是有些地区便在改造出资方面,采用了政府、供水企业、用户三方较为平衡的投入方式,以缓解各方压力。以太原市为例,二次供水改造费用由产权单位(或物业公司)、城市公共供水企业和居民合理分担,地方财政给予补贴。

根据用户意愿,合理调整改造计划型:二供改造工作离不开用户的主动要求和配合,同时也要考虑不同用户的承受能力和意愿。有的城市(如广东中山市)正在探索“一区(小区)一策”方式,根据每个小区的意愿强烈及沟通成熟程度,制定个性的改造计划,供水企业与小区用户签订服务协议逐步收回改造与运维成本。此外,目前国内仍有部分城市没有启动二供改造工作,尤其是北方地区偏多,以北京为代表,这跟政府的系统规划、用户的改造意愿等有着密切关系。

统建统管是必然趋势,启动越早各方负担越轻,如何计算和收回二供运维成本是接下来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伴随着二次供水改造工作的逐步推进,我们不得不思考后期运维费用的问题。目前多数城市水价中并没有将二供运维成本纳入水价,少数有体现的如合肥市,也是自2008年起调整的城市供水价格,在原有水费基础上增加1.05元二次供水费,仅包含电费和维护费用,不含设备大修、更新等费用。西安则是将二次供水运行费标准定为0.50元/立方米,并纳入居民水价构成,实行用户终端水价。

二次供水是国家城镇化过程中的必然产物, 最早一批接收小区二供改造的供水企业应该已走过了十几个年头,现在回头看,过程中不管是改造模式,费用来源,运营维护的成本测算,还是技术选择,服务标准,都值得复盘,很多经验教训对行业来说是非常宝贵的。以常州为例,早在2005年在政府的主导下,常州市正式启动了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作,改造合格的住宅小区由当地供水企业统一接管,新建小区则采用供水企业统建统管的模式,并已于2008年底全面完成改造工作,实现了居民住宅二次供水由供水企业“统一管理、一统到底”的目标,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事实上,由供水企业统一接管二次供水设施已经是大势所趋,越早将二次供水管理工作规范化、统一化,政府需要投入的总人力、物力、财力反而会越少,供水企业也可以更好的保障后期维护运营的质量。

去年,E20供水圈层曾与合肥供水集团联合组织了一场二次供水沙龙,各水司针对二次供水问题进行了分享与探讨。

不管改造还是运维费用,水价始终是我们绕不过去的坎

虽然四部委《通知》中提到,“由供水企业负责运行管理的,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费用开支原则上应计入供水企业运营成本,通过城市供水价格统一弥补”。但实际情况是,由于价费机制的不完善,使得该部分投入回收严重滞后,供水企业举步维艰。同时供水价格进行成本核定时,更多只注重弥补历史成本,可以缓解过去的困境,却无法预料和包含未来可能出现的变动。因此价格往往调整不到位,现行水价无法覆盖“全成本”,企业很容易又变成入不敷出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