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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洪泽首次启动人为停水问责

12月21日,淮安市洪泽区纪委、监察局发出通报,对11月26日上午,因高良涧街道办人民南路垃圾中转站项目施工,造成供水主管道发生爆裂,导致城区大面积自来水停供事件作出处理,相关单位和人员受到严肃问责追责。这是洪泽建县60多年来,首次启动因为城市人为停水作出的问责。
  2017年初,洪泽区规划分局向区城管局出具人民南路垃圾中转站项目规划红线图。后经公开招投标,区环卫站和淮安润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施工合同。10月22日,区规划分局会同区环卫站、施工单位相关人员到项目建设地点确定项目坐标,并告之项目东侧有城区供水主管道。11月22日上午,区住建局供水办、供水企业相关人员沿砚临河西侧供水主管道巡线查勘,发现施工单位正在开挖作业面,当即告知施工方作业面靠近供水主管道,应停止施工。施工现场负责人表示知道有主管道,不会破坏。11月24日下午,区住建局供水办和供水公司相关人员再次来到项目施工现场巡查,发现供水主管道西侧土方开挖作业面较大,存在严重安全隐患,遂到区城管局将项目现场施工情况向区环卫站负责人进行说明,提出供水主管道周围不能再实施施工,并共同返回施工现场进行察看。下午,他们又来到区规划分局规划科反映项目施工现场情况,并提出项目选址离供水主管道太近,有事故风险。规划科负责人认为,项目规划建设距离符合要求,不会有问题。11月26日早晨8时许,因作业面东侧立面塌方,供水主管道暴露出来,由于受压不均使得城区供水主管道发生爆裂,导致城区自来水大面积停水。
   事故发生后,民众一片斥责声,区纪委高度重视,迅速介入,经调查理清了事件真相,并根据责任轻重,作出如下处理决定。区规划分局规划科副科长王某某,对项目规划没有进行科学论证,在得知项目施工越过红线情况下,盲目自信,没有采取补救措施,工作严重失职,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区城管局环卫站副站长高某某,作为项目单位具体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未尽日常监管责任,得知项目出现事故苗头后,没有及时叫停项目、上报情况与采取应对措施,工作严重失职,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区城管局环卫站站长曹某某,作为项目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实施过程中未尽监管责任,得知项目出现事故苗头后,没有及时叫停项目、上报情况与采取应对措施,工作失职,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区城管局副局长陈某某,作为局分管环卫站领导,作风漂浮,项目实施过程中未尽到监管责任,虽曾到施工现场了解情况,但未督促环卫站严格履行工作职责,确保供水主管道安全,工作失职,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且事故发生后也未到现场参与应急处置工作,给予行政记过处分;淮安润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过程中安全意识不强,对相关单位的提醒置若罔闻,擅自扩大作业面、野蛮施工,出现事故苗头后,没有采取防范措施,直接导致“11?26”城区供水主管道爆裂大面积停水事故发生,由区公安分局对相关责任人依法调查追究;责成区规划分局党支部、区城管局党组、区住建局党委向区委区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召开专题会议深刻剖析原因,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畅通信息反馈,健全管理机制,强化制约监督,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民生问题无小事,城市停水不能成为常态。近年来,洪泽城区的供水主管道时常因为地下管线顶管与地施工等,造成损坏后停水,引起了市民的强烈不满。本次事故发生后,区纪委、监察局听取社会呼声,立起启动问责机制,并将处理结果在政府网站的“民生通道”栏进行公布,受到民众的一片叫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