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外部化 打破地下水污染之困
目前,我国地下水污染事件时有发生,企业污水直排地下的做法已存在多年,地下水污染形势严峻。通过第三方采购服务来解决污水处理问题,是从根本上解决我国地下排污的一种有效途径。
清华大学环境学院环保产业研究所所长、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总编傅涛曾指出,环境服务业外部化服务,就是鼓励由第三方提供环境服务,直接面向环境效果:即排污企业和治污企业这两类责任主体以合同或契约的方式,向专门提供环境服务的责任主体采购明确的环境服务并依据环境效果支付相应的费用。外部化服务也就是合同环境服务,是我国环境服务业发展的重要商业模式,在环境治理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
近日网友通过微博发布的“潍坊市企业将污水通过高压水井压到地下1000多米的水层,致命性污染地下水却可逃避监管”的消息,使地下水污染成为近期继空气污染之后一个新的热议话题。据消息称,地下排污法已在很多地方悄悄进行多年,早在2010年5月份《半月谈》就刊发了《地下排污:致命威胁悄悄逼近》的报道,除了挖渗坑、渗井偷排外,有的污染企业竟用高压泵将大量污水直接注入地下,而南方的一些企业甚至将污水排入地下溶洞,这些违法排污行为,对我国地下水环境安全造成了严重的威胁。
60%遭到严重污染 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刻不容缓
中国地质调查局专家称,全国90%的地下水遭受了不同程度的污染,其中60%污染严重。目前我国657个城市中,有400多个城市以地下水为饮用水源,地下水污染已经严重威胁到了人们的身体健康,部分地区居民对地下水安全产生了质疑,污染的地下水致病等问题已经受到社会各界关注,地下水治理修复工作刻不容缓。
以山东为例,去年媒体揭露多起地下水污染事故:山东宁阳化工园区污染地下水;华泰集团在东营广饶县大王镇违规填埋造纸废塑料渣对地下水造成了严重威胁;山东博兴企业及潍坊坊子区塑料颗粒加工作坊排污等都对地下水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污染。而全国其他地区类似的地下水污染事件也屡见不鲜,致使我国地下水污染不仅污染组分越来越复杂,而且受污染的水体面积不断扩大,污染程度和污染深度都在不断增加;污染正在由点状污染、条带状污染向面上扩散;由浅层污染向深层污染渗透;由局部向区域扩散;由城市向周边蔓延,而且不同程度地均呈现出加重和爆发的趋势。我国亟须建立完善的地下水监测体系,掌握地下水污染状况,针对不同的污染类型研发相应的修复技术,全面改善地下水环境。
服务外部化 地下水污染防治的一剂良方
三方群体需齐发力。企业污水直排地下的做法已存在多年,但一直未引起政府和公众的重视,原因何在?问题首先归咎于排污企业:《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指出,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和溶洞等排放、倾倒或利用无防渗措施的沟渠、坑塘等输送、存贮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和其他废弃物,防止污染地下水。但是企业却把污水排向深层地下,逃避污染治理责任,环保意识薄弱,对地下水资源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其次,部分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不仅对地下水污染危害认识不到位、防治力度不够,甚至基于对地方GDP增长的追求而对企业排污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导致在监管体系建设、法规标准制定及执行层面上,严重妨碍了地下水污染的防治。另外,公众是地下水污染的直接受害者,要积极肩负起监督者的职责,参与到地下水污染防护和监督工作中,增强保护地下水的危机意识和责任感。
合同环境服务为治理良策。那么如何协调各方责任关系,避免污染事件的发生呢?企业偷排污水的根本,是在逃避治污责任、逃缴排污费用。这一问题可以通过第三方采购服务来解决:即通过“排污企业治污服务外包、治污企业收费治理、政府监管或采购服务”的“合同环境服务”模式,由专业环境服务公司实施治污的外部服务,而不是污染企业自己治理。这样,节约下来的排污费用排污企业与环境服务商可以共享,理顺了各方的责任关系,达到了环境治理的目地,从源头避免了地下水污染事件的发生。
日前环保部发布的《关于发展环保服务业的指导意见》指出,要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和服务提供机构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将满足环保市场需求作为发展环保服务业的主要着力点,在改善环境质量状况、治理环境污染的过程中,带动环保服务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