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市场各方纠结的水价
前几日,乌鲁木齐水业集团曝出负债率高达73.87%。据统计,2005年至2012年,在全国34个省会城市(除香港、澳门、台湾)中,乌鲁木齐是唯一一个没有进行水价调整的城市。他们的相关负责人认为,水价不到位,导致供水企业举步维艰。而事实上,对于那些已经进行过水价调整的城市,水价上调之路,也充满着各自的“艰难”:不但面临自身的经营压力,更要承受来自民意的众多质疑。水价成为供水企业的达摩克里斯之剑。 作为我国自来水公司运营的典范,澳门自来水公司执行董事范晓军曾对此感慨:“幸福的自来水企业各有各的幸福。不幸的自来水企业都是一样的。”他认为,“不幸的自来水企业”大多受制于水价,水价成为最难逾越的发展障碍。 水价,捆绑收费何其多 在大众的眼里,国内的供水企业是垄断企业。相比于惯常意义上的石油、电信等垄断部门,它们不仅具有产品定价权、收费权,还有政府补贴。供水企业的收入主要来自两方面,即水价和政府补贴。但实际上,上海济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张燎介绍,当供水行业全面亏损,企业提出调整水价时,政府往往以公益性行业来要求供水企业,以尊重民意为理由,致使水价调整成为行业难题。当企业需要政府补贴运营时,政府又往往以企业有水价收入为由,让企业自负盈亏。供水企业面临两难境地,性质定位模糊不清。 清华大学水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傅涛介绍,市场化改革之后,政府已经很少对供水企业进行补贴,“1998年之后就没有实际的政府资金补贴到水价。” 在水价征收上,傅涛介绍,现行的水价里包含了不少的代征费用,有的甚至达到水价的50%。以乌鲁木齐水业集团为例,其财务部部长林云介绍,乌鲁木齐生活用水价格3.10元,其中只有1.16元为供水企业实际收入,其他1.94元均为代收费用。 过多的代征费用,让供水企业背负了过多的“负担”和民众的不解,客观上,推高了水价,加大了水价上调的难度。 南通市居民生活用水到户水价构成 连云港市居民生活用水到户水价构成 成本,原本不应成“迷” 对于民众的质疑,很多供水公司表示理解,但也希望获得更多民众的理解。 相比市场上各种瓶装水,乌鲁木齐水业集团水质监测中心主任董凤玲介绍,“同样是水产品,矿泉水或许仅需要一处厂房,几套设备就能生产出来,而作为城市公共用水的自来水,除了要投入建设引水、制水、水质监测等一系列基础设施外,还需要将供水管网延伸至城市的每一个角落。”据行业专家介绍,自来水需要经过一整套程序:取水、格栅、加药、混凝、沉淀、过滤、消毒、出水、进入管网,经过二次供水设施,最后才到达用户家中。在这一过程中,很多因素影响着供水成本的变化。 以乌鲁木齐为例,由于远距离调水、污水回用、环境污染、制水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度上升等方面的原因,乌市的自来水制水成本也“水涨船高”,制水和供水的成本与自来水价格的“剪刀差”越来越大。对于珠海,大幅上涨的水资源费、连续4次上调的电力成本,以及为应对咸潮进行的相关建设,和提升抄表到户率等新增投入则是导致供水成本增加的重要原因。 而根据今年年初的通知,“十二五”期间我国的水资源费将平均上调36%。同时新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启用,对水质要求的提高,水厂的升级改造也会增加不小的成本。 定价制度,计划经济印记明显 “国家调高了自来水水质标准,必须投资对水厂和管网进行改造才能满足新的标准;巨大的环境压力要求提高污水处理率,必须投入大量资金等等,这些因素都决定了相当长的时间内,用水成本是上升的。”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颜俊,在接受中国水网采访时如是说。 在实际过程中,据乌鲁木齐水业集团财务部部长林云介绍,乌市供水企业属于市政公共事业,其产品与服务的定价受《价格法》的约束,实行政府定价。随着近年来自来水制水成本上升,供水成本与价格长期倒挂。而珠海市的现行自来水价格制定于2005年,全市除东区海岛外,实行统一的自来水价格。 就此,中国水务投资投资部经理陈汪洋曾对中国水网介绍,目前的水价基本都执行的是历史水价,对于当前以及未来的成本支出无法涵盖,即便涨价了,也只能弥补历史的亏空,不能解决现在和未来的成本付出,恶性循环地发展。从操作程序上,从审核成本到组织召开听证会,再到当地政府研究,上级政府发改委部门审批。水价调整时间普遍超过一年,甚至更长,往往刚完成一次调价,新的水价就已经不能反映企业的实际情况,新一轮的调价又要开始。同时,一些地方政府基于维稳等因素考虑,也经常不支持水价上调。 水价听证会,政府要敢于担当 作为企业、用户和企业沟通的桥梁,水价听证会,也受到多方指责。一边,民众认为,现在的听证会就是“走过场“,很多听证会就是“听涨会”,“十听九涨”。一边,很多行业专家和企业代表,也为企业叫屈:水价,是政府和民众共同承担。水价如何涨,如何分担,应该由政府和民众进行协调。现在的听证会被误解,成了民众和企业利益博弈的平台。 上海济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张燎在接受中国水网专访时介绍,现阶段我国的城市供水成本的责任,应由政府和水用户两类责任主体承担,供水企业只是以有效率的方式提供供水服务的运营商而已。现实情况是,很多时候政府躲在一边,非但未承担其相应财务责任,反而将供水企业和用户推上对立的境地。 长沙供水有限公司总经理金凯军认为,水价调整,其实就是政府、企业和民众三方之间的协调。在政府、民众和企业三方里,企业属于弱势一方。原本需要政府出资的,政府不出,让企业出;需要民众支付的部分,民众不愿意出,最后也会落到企业身上。当前供水市场,需要厘清相应关系,明确政府、企业及民众各自在供水中的责任。 乌鲁木齐水业集团董事会秘书刘炬说,一个合理的水价,是供水企业提供高标准水质和服务的保障。供水企业的巨额亏损,势必会影响到城市公共用水安全,同时也会影响到老百姓用水。 傅涛对此深有体会。他认为,水价,是一个历史遗留问题,也是一个现在亟待解决的问题,更是一个关乎未来发展的问题。目前,中国的水价形成机制已经严重制约了水务服务的安全和可持续性,不仅让水的价值低估,而且严重制约了水的投资、水质保障、管网改造、以及流域生态的恢复,使行业陷入低价低质、低质低价的发展怪圈。水价问题应该与水质等相应服务标准有所对应,低质低价、高质高价。(本文所有图表均由中国水网研究院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