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水利用叫好不叫座 专家建议提高水价拉开档次
“虽然没有明确数据,但我可以告诉你处理后的污水真正作为中水利用的很少,还不到10%。”在水利部等四部委组织的“节水中国行”采访中,一位业内人士告诉《瞭望》新闻周刊记者。 中水是国际公认的城市第二水源,在整个采访过程中,记者经常听到“中水的回收利用是件大好事,不仅能减少污染,还能减少用水开支,节省了大量资金”之类的对中水的认同,但即使是在节水工作走在全国前列的北京,2008年的中水利用量也仅为6亿立方米,占全市总用水量的17%。 从全国来看,中水的应用范围仅限于部分缺水严重的城市,而且由于各种条件的限制,以各单位或社区自建中水系统(也称“小中水”)居多,利用率更高的城市集中回用很少。 我国是一个人均水资源极度匮乏的国家,依据水利部发布的2007年中国水资源公报,当年全国水资源总量仅为2.5万亿立方米。如果按照全国13亿人口计算,人均水资源量不到2000立方米,不及世界平均水平的1/4。水利部副部长胡四一预测,由于人口的增长,预计到2030年我国人均水资源量将降至1800立方米以下。 随着我国新型工业化进程的推进和人们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工业和生活用水的比例将有可能进一步加大。专家指出,大力推广中水回收利用对于节水工作意义重大。 叫好不叫座的尴尬境地 中水又称再生水、回用水,是指城市污水和工业废水经净化处理,水质改善后达到国家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标准,可在一定范围内使用的非饮用水。 其最突出的特点是经济环保,一方面,可以大量回收利用城市日常排放的各种污水,减少对水源的污染;其次,由于其水源是城市排放的各种污水,容易采集,加工相对简单,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节约水资源,并且成本要远远低于自来水,是国际公认的重要节水措施,被誉为城市的第二水源。 尽管我国使用中水的历史可以追溯到上个世纪90年代末,目前已经形成一定的规模,主要用于景观环境、园林绿化、厕所冲洗、道路清洁、车辆冲洗、建设施工、工业生产、农业灌溉等方面。但与一些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不小的差距,实际的运行情况也并不令人满意。 数据显示,截止到2009年2月,我国已建成并运营的污水处理厂已达到1572座,设计规模已经达到9125.87万立方米/天,实际处理量达到6879.99万立方米/天,污水处理率已达到了75%,“但污水处理再生利用率却不理想,即使经过处理后的污水也极少作为中水回用”,一位业内人士私下里告诉本刊记者,“还不到10%。” 目前来看,我国中水的应用范围不够广泛,仅限于部分缺水严重的城市。此外由于各种条件的限制,以各单位或社区自建中水系统(也称“小中水”)居多,城市集中回用的很少。而且,这些小中水项目中,有不少是在政府“威逼利诱”下建设的。 例如,2007年2月1日开始实施的《郑州市节约用水条例》第27条明文规定,“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2万平方米以上的宾馆、饭店,3万平方米以上的科研单位,必须配套中水设施,违者受罚。” 除了郑州,不少地方都有类似的规定,但真正能够按照规定执行的只是“凤毛麟角”。并且,其中不少的小中水是由国家投资支持建设的,在天津中环高科技有限公司采访时,该企业负责人就坦言“水务部门给了很大的支持”。 无论是“威逼”还是“利诱”,对当前减少污废水排放和提高中水利用率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此种方式的最大问题在于难以长久”,上述人员表示。一来,政府能够给予的投资有限,只能用于部分试点工程;其次,难以真正调动社会的积极性。一个重要的表现就是,在一些已经开展中水回用的地区,中水回用工程运营状况不佳。 “目前全国已经建好的1500多座污水厂中,有一半在晒太阳。”一位接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知情人对本刊记者说,污水处理厂是中水回用工程的核心。 既然中水回用省钱又环保,为什么难以推广? “首先,是因为先期投资比较大,很多单位难以一次性投入如此多的资金。另外,见效慢,一般需要3~5年,甚至更长时间才能收回投资。对许多企业来说,与其如此,不如投资到生产中见效更快。”同行的一位水利部工作人员坦言,“其次,由于中水回用系统独立于自来水供应系统,因此开展中水回用必然要求建设另一套给排水系统,使得中水回用系统只能在新建筑中使用,这大大影响到了它的推广范围。” 日本的年降雨量达1714毫米,为世界平均量的一倍,是一个水资源相对丰富的岛国。但尽管如此,日本国民仍千方百计地节约用水。为了有效利用中水,日本在上水道和下水道之间,专门设置了中水道。为鼓励设置中水道系统,日本政府制定了奖励政策,通过减免税金、提供融资和补助金等手段大力加以推广。新建的政府机关、学校、企业办公大楼以及会馆、公园、运动场等公共建筑物基本上都设置了中水道。 以色列在中水回用方面也颇具特色。占全国污水处理总量46%的出水直接回用于灌溉,其余33.3%和约20%分别回灌于地下或排入河道,其中水回用程度之高堪称世界第一。 我国作为一个用水大国,在中水的回收利用方面也大有文章可做。据有关研究资料,在城市建筑小区采用中水系统后,居住区用水量将节省30%~40%,同时排放量减少35%~50%,对于商住小区设置中水系统可节水70%,科研事业单位可节水40%左右,对一般居民住宅,可节水30%左右。这对社会和环境效益的深远影响是无法估量的。 据本刊记者了解,从2004年起北京就把中水纳入全市年度水资源配置计划中,确定了中水用于工业、农业、城市河湖和市政杂用的利用方向,利用量逐年加大,利用范围不断拓展。工业方面,全市9座热电厂生产冷却用水全部用中水替代,年利用中水量1.2亿立方米;农业方面,全市建有58万亩中水农田,年利用中水2.8亿立方米;环境方面,全市10余处湖泊、公园以及70%以上的城区河道都已把中水作为其主要水源,年利用中水1.8亿立方米;市政杂用方面,再生水用于绿地浇灌、道路冲洒、施工降尘等,年利用中水2000万立方米。 与此相比较,2007年我国废污水排放总量750亿吨,其中工业废水占2/3,第三产业和城镇居民生活污水占1/3。专家表示,如果能将这些废污水通过处理转化为中水无疑将是一块巨大的资源。 完善水价调控机制是关键 “中水要得到大范围使用,最关键的不是靠行政手段,而要靠经济手段来解决。”采访中,有专家告诉记者,要运用价格杠杆,采取阶梯水价,变“暗补”为“明补”,激励人们增强节水意识。“也就是说,提高水价,政府再通过货币补贴的方式弥补企业与个人这部分涨价。这样,中水回用的价格优势就有望显现。” 天津所实行的自来水价格差别定价就很有说服力。记者采访中了解到,为促进中水大规模开发利用,天津逐步拉大自来水、再生水价格差距,鼓励企业和新建项目使用再生水替代常规水资源。 根据天津市水务局提供的数据,天津城区居民生活用水3.9元/立方米;非居民生活用水统一为6.7元/立方米;特种行业水价为21.1元/立方米。科学的水价机制,极大地增强了全市节约用水的意识,提高了水资源的利用效益和效率。 “事实证明,天津连续9年调整水价,水价制度改革的成果非常显著。以地下水为例,每次调整地下水资源费,就会相应减少开采量近10%。”天津市水务局水资源处处长闫学军告诉记者。 按照上述专家的观点,目前许多城市集中处理和小区集中的中水回用设施之所以运行不良,一个重要的原因是由于中水处理的运营成本很高,甚至目前出现了水价和成本倒挂的情况,影响了企业的投资积极性。 据了解,目前北京中水利用是在政府补贴下进行的。以北京市昌平区新建的一个BOT再生水厂项目为例,水厂建设吨水投资在5000元左右,运营成本为每吨水1.7元左右。目前,北京市对这样的中水处理厂实行每吨水补贴0.7元的做法,然后对中水销售定价为1元/吨。如果北京市2008年所使用的6亿立方米中水全部按照这个标准进行补贴,则2008年北京市用于中水利用补贴的资金就有4.2亿元,到2014年北京中水使用规模要达到8亿立方米。在没有提高水价和利用市场机制消化中水成本的情况下,北京市中水利用的财政补贴规模要达到5.6亿元。而这个使用成本是中小城市所无法负担的。 “特别是目前中水回用的主要模式是‘自给自足’的小中水,由于水源的不稳定、回用规模较小,导致设施得不到充分利用,中水供给很不稳定,成本偏高。部分地区已经成立了一定规模的中水公司,但是限于管网问题、运输成本,也没有得到广泛应用。专业中水公司虽然降低了中水的处理成本,但是如何将中水输送到用户手中又成了一个问题,目前的解决方法是建设新的市政中水管线供水、送水车供水,显然这会大大提高中水的成本。”受访专家认为,必须提高水价,让自来水价格和中水价格拉开档次,为中水的推广提供空间。 同时,专家建议适当提高中水的售价,让投资中水真正实现有利可图,实现中水回用由“行业”向“产业”的转变。政府也应当提供支持,因为中水回用需要大量的管网作为基础,但是管网建设工程不仅需要大量资本,更牵涉到城市建设的很多方面,非政府部门不可能完成这项工程,因此只能由政府来投资建设。政府掌握更多的城市建设信息,从而能够根据具体情况统一规划、合理安排管网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