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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扎实做好水资源费改税工作

山东省水资源费改税试点自2017年12月1日起实施。市自来水公司在试点启动前后积极采取措施,确保费改税工作顺利进行。

一是提前开展前期调研等工作。在我省费改税试点办法下发前,主动了解有关政策,组织有关人员到河北邯郸等地进行考察学习,并积极与省住建厅、市地税局、市财政局等沟通信息,反馈对《山东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二是与市水资办、市地税局等部门协商,确定了各水源的计征点,于2017年12月1日零时共同进行了抄表。三是做好有关宣传服务等工作,确保水资源税征收到位。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确保能够及时准确地向用户做好解释工作。采取在收费窗口张贴文件、电话通知、发放文件等形式,广泛宣传告知,特别是与原不通过公司缴纳水资源费的大型工业企业,提前做好沟通解释工作,确保足额收取。四是对营销系统进行调整。调整有关收费项目,确保计费准确、票据正常开具。五是主动按规定申报和纳税,在1月15日前进行了首次申报,并缴纳水资源税26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