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 名
更名业务是指单位用户在由于企业改制、重组、更改企业名称等,向供水企业申请变更用水户名称的业务。
需提供资料:
已通过政企信息共享,无需提供资料
办理地点:
淄博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营销服务中心
辖区分公司各营销服务中心
备注:
1.申请单位需具备法人资格。
2.在办理上述业务之前,必须事先结清欠费。
3.填写《客户综合业务申请表》,一式三份,单位用户需携带公章。
4.原用户盖章名称必须与档案上用户名称一致,申请用户若无法提供原用户公章,请提供有效的文件证明。
5.用户应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资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以虚报、瞒报、造假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批准文件的,本公司将按规定予以撤销。若产生法律纠纷,后果由当事人自行承担。如给本公司造成损失,本公司保留追索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