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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户、报停、改变用水性质

需提供资料:

已通过政企信息共享,无需提供资料


改变用水性质:

(1)低水价用水性质变更为高水价用水性质,窗口当场办结。

(2)高水价用水性质变更为低水价用水性质,由抄表员到现场确认后生效,不影响用户当月费用变更。


销户、报停:

(1)公司2个工作日内进行拆表工作。

(2)用户缴清所有费用后办结。


办理地点:

淄博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营销服务中心

辖区分公司各营销服务中心

备注:

1.申请个人必须具备产权人资格,申请单位需具备法人资格。

2.在办理上述业务之前,必须事先结清欠费。

3.原用户盖章名称必须与档案上用户名称一致,申请用户若无法提供原用户公章,请提供有效的文件证明。

4.用户应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资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以虚报、瞒报、造假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批准文件的,本公司将按规定予以撤销。若产生法律纠纷,后果由当事人自行承担。如给本公司造成损失,本公司保留追索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