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中心城区城市供水配套费征收的标准是什么?
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淄政办发〔2019〕14号),建设单位和个人(以下统称建设单位)在淄博市中心城区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均应当缴纳城市供水配套费。具体标准是: 住宅项目:每平方米40元征收; 工业项目、商业项目:根据设计能力按1500元/吨·天征收 |
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淄政办发〔2019〕14号),建设单位和个人(以下统称建设单位)在淄博市中心城区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均应当缴纳城市供水配套费。具体标准是: 住宅项目:每平方米40元征收; 工业项目、商业项目:根据设计能力按1500元/吨·天征收 |